点点 户外活动章程(初次定稿) 欢迎你参加点点 户外发起的自助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因素,为自己、为他人,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先仔细阅读此章程。 一、宗旨: 安全登山,快乐登山,环保登山。 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享受生命。 投身自然,追求健康,增进友爱, 乐施善行,团结互助,超越自我。 二、点点户外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领队的权利: 1、安排线路、出发时间以及根据天气和意外因素修改活动计划; 2、根据需要安排参加活动的人数,根据报名顺序确定参加队员名单; 3、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及拒绝不适合参加该次活动的队员; 4、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为该次活动准备所需装备; 5、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领队指挥,发扬协助精神; 6、要求队员预付活动中将支付的费用(AA)和公共基金; 7、有权利根据大家需要修改本条例。 (二)、领队的义务: 1、根据难度级别在出行前对线路和时间有充分的准备以保障活动安全,尽可能保障队员安全; 2、在活动召集中说明活动的难度级别,便于参加人员选择以及说明线路、时间、装备要求等内容; 3、在活动结束后公开帐务,并做活动小结和活动情况分析; 4、要求队员将所有垃圾带回城市,保护自然,爱护环境,不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植被; (三)、点点 户外队员的权利: 1、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该次活动; 2、在活动结束后可以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论和建议,但禁止人身攻击; 3、有该次活动费用收支的知情权。 (四)、队员的义务: 1、必须在活动中听从领队安排,有异议活动后再提出; 2、必须注重环保,坚决不破坏环境,不伤害野生动物和植被,不乱采摘花卉果实; 3、在需要的时候积极协助领队做好辅助工作,团结协助; 4、已经报名在截止报名后,又退出的深圳周边活动需分摊车费25元(其他路线车费根据实际情况另收),未打招呼退出的罚款30元;迟到执行罚款制度。 5、活动结束学会总结。 三、附则: 1、召集人组织活动队员属自愿参加,每位活动参与者要对自身的安全负全责,与召集人无关,特此声明。登山及其户外运动,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报名参加本队活动的队员须认同这一点且完全自愿参加,凡参加本队活动的队员均视为纯粹的个人行为。本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和伤害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2、公共基金主要用于网站建设费用,一些租车所需定金或购买公共装备如对讲机、绳索、保险、冲洗以及刻碟费用、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支出等等,实行帐款分开,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3、活动召集者建议参加活动驴友自愿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及财务。 四、同学爬山徒步群财务收支细目: (一)、收入: 1、预计每次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多退少补(余额不超过5元/人的,无特别要求的不再退回给本人,计入公共基金); 2、公共基金(第一次参加活动人员,暂时不收取活动费用,第二次应收取20元/人次的会员制费用,一年内可多次参加活动,但不再收取该费用,活动满一年者,重新按新队员计算收取); 3、受赠(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受赠),希望有更多热心施善的朋友能支助。 4、各种违规罚款(如缺课退出、乱丢垃圾、迟到、故意伤害动植物等); 5、其他收入。 (二)、支出: 1、每次活动的实际费用: 1-1、车费(如租车、自驾车费用等); 1-2、餐费(活动用餐及各种聚会的开支); 1-3、其他公共费用(如西瓜等集体消费的食品饮料); 2、购买公共装备(如对讲机、绳索等公共装备); 3、购买公共药品(如常备药、外用药品等); 4、网站建设及维护费用; 5、集体照片、刻盘费; 6、捐赠(以集体名义的捐赠他人或集体); 7、 其他支出。 (三)、说明:以上费用的收支均视当次活动情况而定,队员对每次活动收支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收支情况由该次活动财务定期在网上公布;公共基金财务状况每月由财务总监定期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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