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点点户外

 找回密码
 加入点点户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平淡生活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郑重声明----关于撒尿的几点声明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14:29: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只是要减肥不必这么辛苦,只需要控制晚餐就好了。第一是晚餐时间尽量提前,保证吃饭距离睡觉的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第二是控制晚餐食量,只吃七分饱。第三是晚餐的膳食结构要保证低热量多纤维。其实除了游泳外,爬山和徒步已经是减肥最有效的运动了,可是爬山虽然消耗热量,奈何你两个鸡腿,半只烤鸭,晚餐又正常吃饭,补充的热量比消耗的热量还高,所以爬一次山不但不减肥,反而增重。减肥无非就做好两点,节源开流,就是少吃多运动。其中少吃有很多含义,并非一定要饿着,改变饮食结构,降低摄入卡里路,完全可以在不需要忍饥挨饿的情况下减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08-12-3 18:19:1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神奇亞,真的不簡單,平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08-12-4 00:14:5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机会请教一下断食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06:37:14 | 只看该作者
好的,有机会面授机宜.这里先简单说一下.断食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恢复阶段.准备阶段是要保证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适(包括感冒),同时为了避免突然断食给身体造成的不适,在这个阶段要逐渐减食,就是逐渐减少摄入食物量和热量.这个过程要3--4天.在正式断食前要灌肠,把体内垃圾都排出去.在实施阶段要保证正常的生活节奏,要去上班,不要请假待在家里,无所事事会让饥饿感更加强烈,同时要保持适度运动,主要是散步,不适合激烈运动.要随身携带糖果,如果.觉得头晕,是血糖过低,要吃块糖补充一下.每天要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胃特别难受时,可以喝少量果汁,要100%的果汁,而不是果汁饮料.要多喝水,体内毒素会随尿液排除,同时也会通过皮肤排出,每天要用冷水洗澡.由于没有能量来源,身体会比较怕冷,所以断食最好选择夏天.断食的时间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3天,初次断食一般不超过5天.在身体适应的情况下7--10天是最理想的.恢复阶段.一般断食7天后,胃如初生婴儿一样脆弱.恢复饮食的前两天要喝米浆,第三天开始可以喝粥,一周后可以吃米饭.要注意补充营养,适度运动.饮食摄入量要逐渐增加,一般在两个月后恢复正常水平.恢复饮食后的一个月内,忌烟酒和性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08-12-4 19:48: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还真有讲究啊,有机会见面请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8-12-5 00:32:08 | 只看该作者

十分的想讨论并扫盲生理卫生保健真人版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8-12-5 10:11:2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平淡生活在2008-12-2 12:35:55的发言:
我真的搞不清了,就是坐在我后面一排的有难民,老婆和另外一个人,他说话的时候我没有回头看,我估计是土土和向南中的一个.

悄悄地我溜过, 不惊动任何人.

我不说话, 你看不到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8#
发表于 2008-12-10 12:48:08 | 只看该作者
断食不好啊,减肥的话可以考虑只吃肉,其他啥都不吃,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8-12-11 20:20:3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赞成饮食合理+科学锻炼。楼上,握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8-12-17 09:45:11 | 只看该作者

明年夏天我也断几次试试. 呵呵

我爬完山后,食欲明显降低了,说来有点奇怪哈,连续三天 我都不怎么觉得饿.可能注意力都在疼痛的双腿上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点点户外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深圳点点户外网 ( 粤ICP备16008327号-1

GMT+8, 2024-6-29 10:47 , Processed in 0.16172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