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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户外网版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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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22:4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点户外网版主制度》

为了繁荣“点点户外论坛”,让“点点户外论坛”真正成为同志户外爱好者们的精神家园,特设立此版主管理制度,以此做为对版主的行为予以一定的规范和指导,户广大版主悉心遵守,不当之处,还户大家多提意见。


第一章:担任版主条件:
(1)首先热爱本同志户外论坛,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不追求名利和报酬;有较高的素质、思想道德水平以及政治觉悟,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申请人具备一定的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对户外运动有一定的了解,且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了解和专业知识;具亲和力,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对申请的版块有浓厚兴趣。
(3)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有一定的发贴量和曾提过建设性意见,并在论坛有良好的表现,参加户外活动中表现积极乐于助人,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论坛版主申请人的注册时间要超过二个月以上,申请人必须每天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每天最少登录一次。并极大的热情来管理本版块,积极参与版主交流区的一些讨论并发表意见。
(5)版主随着本版块的发展,及时调整本版的有关规定和规则,综合考虑版块的权限问题,维护版块的健康和提高影响力;

第二章: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1) 各版面版主必须以身作则,积极配合论坛的各种规章制度,具体落实有关细则,版主论坛的任何内容,不得外传;
(2) 各版面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规划和制定本版的风格和主题,及时建立和维护本版面的管理规则,并发表在版主论坛,经过版主讨论后并实施;
(3) 版主对故意捣乱的、重复发贴的、骂人的、发布反动、色情、政治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一经发现立刻删除,不听劝告的封其ID。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商业广告(允许的除外)或者不符合灌水要求的文章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点点户外》网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3次以上等);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可以及时在版主论坛讨论)。
(4) 编辑精华:版主有义务及时阅读注册会员发表的文章,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和加分,给发表者已鼓励。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不经常维护本版面的贴子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 活跃版面,回答问题: 版主应尽心多发表和转贴些好文章,耐心的为注册会员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注册会员的有关问题。
(6) 各版主应对论坛内有关争吵和不良行为,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7) 对论坛制度和有关具体内容不完善的地方及注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到版主论坛和管理员,让大家来处理;

版主工作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网络礼仪和社区规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灌水贴、垃圾贴,转移非主题贴。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和转载精华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和转载精华文章,正确引导网友积极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在“版主讨论区”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
6.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对网友提出的问题及时作答,不能作答的先回帖以表关注。
7.注意社区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论坛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管理员、总版主和其他版主工作。

第三章:版主管理十要点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婀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第四章:版主任免程序
(1)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2)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版主论坛将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
(3)版主每天最少登录一次,一周内不登录版主者将要版主论坛里申请请假,无故三次以上自动免职;连续三周以上自动免职,发贴数量一周最少50贴;
(4)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管理中心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论坛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不再接受申请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贵宾担任版主,该贵宾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
(5)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论坛管理员和在版主论坛提出。请假单要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并与另一个版主全权负责!
(6)点点户外论坛不是一个虚拟的论坛,所有版主要经常出来露面参加活动(包括FB、徒步、爬山等),(对于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免责)两个月以上不参加活动,本人可在版主论坛申请暂停版主职务,如果条件允许本人申请即刻恢复版主权限;
如出现一下违规行为的进行免职:
1.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则,做出损害社区声誉的重大事件。
2.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注册会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版主的权限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
5.版主不可申请多个ID,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
6.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应及时向管理员反应,给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和免职;
7.将私人矛盾引入论坛,且后果严重。
8.超过三个月以上未登录论坛,且未向论坛管理员请假者。
9.发布违规帖,并多次提醒无效者。
10.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去版主,由管理员或总版主在“管理”区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第五章:监督机制

(1)《版主管理委员会》由全体版主组成,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 任何版主均有提出好坏意见和投诉的权力,版主同时接受全体注册会员的监督;
(3) 大家是一个团队,有什么意见就尽管开门见山的提出来,也许你的建议会让我们少走许多弯路。
(4) 每月进行审核,不符要求的版主将被撤换。


1.严禁贴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3)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4)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本社区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对发帖用户立即封其ID,在进行操作时填明具体原因,报总版主备案。

2.非主题贴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3.灌水贴

(1)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雷同文章;
(2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3)近期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4)顶贴、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所谓文章(灌水区除外);
(5)含有脏话、搞人身攻击的文章。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锁定和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或相关版面。对多次发此类文章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屡教不改者违规一次对实行扣积分惩罚,在进行操作时填明具体原因,直至封ID。

4.垃圾贴

(1)宣扬竞技游戏的作弊和网络游戏的非法外挂的、提供正版游戏下载的文章;
(2)广告以及含有广告内容、链接的文章;
(3)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4)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的文章;
(5)试发贴;
(6)空贴;

对以上垃圾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对首次发此类文章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多次发此类文章和一次发多篇此类文章的用户立即封其ID,在进行威望操作时填明具体原因,报总版主备案。

对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立即锁定、删除或转移。对锁定、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事后要通知作者本人,说明原因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友好提醒或警告,工作量大的,也可以不予通知。对发布或转移于灌水版的非主题贴、灌水贴,按灌水版的规定办理。


附:版主申请表(标注“*”号的为必填选项)

论坛ID(*):
性别(*):
年龄(*):
所在地(*):
QQ/MSN(*):
Email(*):
电话/手机(*):
申请版块(*):
特长/经验(*):
上网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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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无心飞行于2007-10-23 23:55: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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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2 02:43:49 | 只看该作者
偶也想做个斑竹,但时间还不够用,等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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